2004年12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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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花园“交房必须带装修”事出有因
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前段时间,省消协向媒体披露了部分消费者对三家知名房地产企业的投诉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12月2日,浙江众安房地产公司专门召开了情况说明会,邀请建设部、省建设厅和杭州萧山区建设局的有关专业人士就消费者反映的该公司装修一次性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关于萧山“国泰花园”楼盘要求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一事,省建设厅房产处负责人认为:“国泰花园”是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根据建设部建房发[2002]128号文(凡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的规定,实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明确要求列入“康居工程”的住宅应进行装修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将装修事宜列入交房合同的做法是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作出的,简单认定其为“霸王条款”,值得商酌。
  专程从北京赶来赴会的国家建设部住宅产业处孙克放解释说,“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是建设部制定的目前国内住宅建设最高标准,实施康居示范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大力推动我国住宅建设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使人民的居住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批准“国泰花园”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是建设部对开发商实力和品质的肯定,因此开发商的做法是符合建设部相关要求的。至于部分消费者认为其装修合同与交房合同并列的做法是“霸王行径”,主要原因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沟通不足,宣传不够,导致消费者对“康居工程”住宅开发的特殊性不理解甚至产生误解。
  “国泰花园”开发商,浙江众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施忠安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舆论监督,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众安房产。国家康居示范住宅的开发模式目前在国内尚属少数,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与消费者沟通不够,宣传不足,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误解,公司对此诚恳地接受教训,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善后事宜。